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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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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FCC认证程序和测试法规简介

1、引言

通信及电子设备在美国上市销售需要符合美国联邦通信法规(CFR TITLE 47—TELECOMMUNICATION)提出的认证及检测要求。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主管此类设备的认证申请和审批工作。设备制造商、进口商或销售商申请认证需按FCC要求提交资料及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用于证明设备符合CFR TITLE 47法规的要求。

其中对通信设备制造销售使用,通信网络运营,频率使用划分等方方面面进行了规定。而涉及设备认证和检测的内容分布在各个部分的章节之中,对阅读和使用带来了不便。

2、FCC的认证程序分类

FCC认证程序主要分为Verification,DoC和Certification三类(见47 CFR 2.901节)。各类认证程序的实施要点小结如下:

2.1  Verification自我验证程序

(1)制造商或进口商可以对产品自行测试或送到实验室测试,以确认产品可以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

(2)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将测试记录或测试报告留存以备查。

(3)制造商或进口商不需提交样品或典型数据给FCC来证明符合性,除非FCC依照47 CFR 2.957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47 CFR 2.902节对Verification程序进行了定义,第2.951至2.956节对Verification程序的限制、责任、    识别等方面作了更详细的规定。

  一般不与计算机相连的,不具备无线电发射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都适用自我验证程序。

2.2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DoC)自我宣告程序

(1)制造商或进口商将产品送到实验室测试,确认产品可以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后,由实验室出具DoC的测试报告。产品测试应在FCC有登录且经过NVLAP及A2LA评审合格的实验室进行。

(2)制造商或进口商还需填写自我宣告书。宣告者须在美国本地。故宣告书上的公司地址、电话、传真应在美国本地。

(3)产品须标有DoC的标志。

(4)当产品进口或销售时,如海关或市场监督人员要求出示DoC证明,则须出示自我宣告书和测试报告。

47 CFR 2.906节对DoC程序进行了定义,第2.1071至2.1077节对DoC程序作了更详细的规定。

一般与计算机相连的,不具备无线电发射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都适用自我宣告程序。例如:计算机、数码相机、USB存储设备等。

2.3  Certification认证程序

(1)制造商或进口商需将产品送到在FCC有登录的实验室测试。

(2)制造商、进口商或其代理机构,需将申请者信息、产品测试报告、产品照片、电路图和使用手册等文件送给TCB或FCC审核。

(3)审核通过后,FCC或TCB核发证书。

  与Verification和DoC程序不同的是,FCC会将Certification的证书和测试报告等公布在网站上。

47 CFR 2.907节对Certification程序进行了定义,第2.1031至2.1060节对Certification程序作了更详细的规定。

  一般无线通信设备都需要认证。例如:无线通信终端和基站、对讲机等。

3、各类设备适用的认证程序和测试法规

3.1  GSM/CDMA/3G无线通信终端和基站

此类设备需要符合47 CFR part 22,part 24,part 15和part 2。

具体测试项目主要有:Carrier Output Power,Transmitter Conducted Measurements,Radiated Spurious Emission,Frequency Stability,Necessary Bandwidth and Emission Bandwidth,SAR(移动台适用)等。具体的测试方法主要参考了47 CFR part 2和ANSI C63.4。

需要按Certification程序来申请和获取认证。

3.2  有线通信设备

 此类设备需要符合47 CFR part 15。测试项目主要是辐射骚扰和传导骚扰。

 与电话网相连的通信设备还需符合47 CFR part 68,例如:电话机、传真机、集团电话、调制解调器、xDSL终端等。主要涉及一些通信指标测试和安全指标的试验等。

 如果该设备没有与计算机相连的端口,则按Verification程序认证,例如:普通电话机、普通传真机、普通集团电话等。

如 果该设备有与计算机相连的端口,则需按DoC程序认证,例如:调制解调器、xDSL终端、传真打印多功能一体机等。

3.3  无绳电话机

 此类设备需要符合47 CFR part 15,part 68和part 2。

 具体测试项目主要有:辐射骚扰、传导骚扰、无线射频指标、通信指标和安全指标等。具体的测试方法主要参考了part 2和ANSI C63.4。

 需要按Certification程序来认证。

3.4  无线对讲机,WLAN设备及其他无线电通信设备

此类设备需要符合47 CFR part 15和part 2。

具体测试项目主要有:辐射骚扰、传导骚扰、无线射频指标等。具体的测试方法主要参考了part 2和ANSI C63.4。

需要按Certification程序来认证。

3.5  计算机及其周边设备

此类设备需要符合47 CFR part 15。测试项目主要是辐射骚扰和传导骚扰。需按DoC程序认证。

此类设备主要有计算机、打印机、显示设备、存储设备、数码相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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