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C电磁兼容检测
家电EMC测试服务
家用电器的电磁干扰源主要是在器具内的带换向器电动机运转时产生的火花及机械开关、各种控制器、保护器的动作形成。例如,吸尘器、电吹风、搅拌器、剃须刀等由带有换向器的电动机在运转过程中,电刷与换向器接触形成火花而产生电磁干扰;电锅、电熨斗、电烤箱、洗衣机等由于频繁的开关动作而产生电磁干扰;空调启动时所需的大电流会使电网电压暂时下降,电动机等电感性负载启动时会导致电源功率因数下降,变频空调中的电力电子器件还会产生电源谐波等;电风扇多功能控制器带有可控硅器件,产生高次谐波骚扰;带遥控的家电、全自动洗衣机、电热水器、微波炉等带有微处理器的家用电器,所采用的二电平数位信号会引起电磁骚扰,而且随着时钟频率的不断提高其骚扰频率可高达数百兆赫;微波炉、电磁炉所产生的电磁能量泄漏,不仅会引起电磁骚扰,而且还将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CISPR14-1和CISPR14-2是家用电器最主要的电磁兼容标准,而微波炉和电磁炉(家用电磁感应器具)属于工业、科学和医疗(ISM)设备的2组B类设备,因此其电磁干扰特性应符合CISPR11的规定。欧盟地区对应的家电电器电磁兼容标准为EN 55014-1和EN55014-2,微波炉和电磁炉则为EN55011。
在美国市场,普通家用电器属于FCC Part15规定的无意发射设备(Unintentional RF Equipments),需要采用“验证”于消费类ISM设备,需要满足FCC Part 18的要求,认证模式则需选择合格声明(DOC,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或者认证(Certification)。
CISPR 14-1/EN 55014-1 |
家用电器和电动工具的发射 |
CISPR 14-2/EN 55014-2 |
家用电器和电动工具的抗拢度 |
CISPR 11/EN 55011 |
工科医(ISM)设备的无线电骚扰 |
EN61000-3-2 |
谐波电流 |
EN61000-3-3 |
电压波动和闪烁限值 |
IEC/EN61000-4-2 |
静电放电 |
IEC/EN61000-4-3 |
射频辐射电磁场 |
IEC/EN61000-4-4 |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 |
IEC/EN61000-4-5 |
浪涌 |
IEC/EN61000-4-6 |
射频场感应引起的传导骚扰 |
IEC/EN61000-4-11 |
电压暂将、短时中断 |
FCC Part 15 |
含有无意辐射源和有意辐射源的产品 |
FCC Part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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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兼容性(EMC,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是指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符合要求运行并不对其环境中的任何设备产生无法忍受的电磁干扰的能力。EMC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方面是指设备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对所在环境产生的电磁干扰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值(EMI);另一方面是指器具对所在环境中存在的电磁干扰具有一定程度的抗扰度,即电磁敏感性(EMS)。
除了白炽灯(包括卤钨灯在内的所有白炽灯)且未装有调光装置或电子开关,无需进行EMC测试外,其他灯具都需进行EMC测试,其它无电子装置的灯具可免做EMS测试。
灯具与照明器具在美国需要符合FCC part18部分的要求, 需要完成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DoC)的认证。
测试项目/测试标准
灯具类产品的电磁波干扰检测/ CISPR15, EN55015
雷击抗干扰检测/ IEC/EN 61000-4-5
灯具类产品的电磁抗干扰检测/ IEC/EN61547
传导抗干扰检测/ IEC/EN 61000-4-6
电流谐波检测/ IEC/EN 60555-2,IEC/EN 61000-3-2
工频磁场抗干扰检测/ IEC/EN 61000-4-8
电压闪烁检测/ IEC/EN 60555-3,IEC/EN 61000-3-3
电压瞬降抗干扰检测/ IEC/EN 61000-4-11
静电放电抗干扰检测/ IEC/EN 61000-4-2
振荡波抗扰性试验/ IEC/EN 61000-4-12
辐射抗干扰检测/ IEC/EN 61000-4-3
谐波抗干扰/ IEC/EN 61000-4-13
快速脉冲群抗干扰检测/ IEC/EN 61000-4-4
工业、科学、医疗设备/ FCC part18
EMF电磁场测试认证
由于电磁场(electromagnetic fields, EMF) 对人体会造成头晕、呕吐、罹患儿童白血病、成人恶性脑瘤、肌萎缩侧索硬化症、丧失生育功能、癌症等,严重危害着人类的健康。所以在照明领域,为保护暴露其中的人体头部和躯干的中枢神经系统组织,减少其对人身造成的影响,需建立一个评价在照明设备周围空间电磁场的合理方法—即IEC/EN62493标准。
IEC/EN62493的应用范围
本标准应用于照明设备涉及人体暴露于电磁场的评估。该评估由照明设备周边的20 kHz 到10 MHz感应电流密度和100 kHz 到300 MHz的特殊吸收比(SAR)组成
适用产品范围
用于照明为目的,具有产生和分配光的基本功能,并打算连接到低压供电网络上或者用电池工作的所有室内和室外照明设备;一般照明设备指所有工业,住宅,公共场所和街道照明设备;主要功能之一是照明的多功能设备的照明部分。
灯具EMC测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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